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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高压电房及配电设备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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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高压电房及配电设备更新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5CZ08HG048F

项目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高压电房及配电设备更新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0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数量(单位)

预算(万元)

1

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高压电房及配电设备更新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

1

50

合同服务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投标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①或②证明材料: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7.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8.投标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工程部分的负责人,投标时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

(1)工程部分的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若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复印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

(2)工程部分的负责人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3)工程部分的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可参照“投标(响应)文件格式”中《承诺函》格式)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9. 拟担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10. 工程部分的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工程部分的负责人,工程部分的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 中《承诺函》格式)。

11.投标供应商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5月15日起至2025年5月22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6月5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8室(乘梯指引:14号、15号、16号、17号电梯,一楼扶梯。)

开标地点: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8室(乘梯指引:14号、15号、16号、17号电梯,一楼扶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统一集中踏勘时间:2025年5月26日10:00

统一集中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26号

联系人:徐小姐;联系人电话:020-8110805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全国海关信息中心广东分中心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西路26号

联系方式:020-811080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196/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龙工

联系方式:020-83187196/sczx3@gd.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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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