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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务出行租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4-11-20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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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3150FC203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务出行租车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笔误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P33:

商务部分

拟派驻的司机 (10.0分)

1、投标人拟派驻的所有司机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准驾车型的驾驶经验,得2分。 

2、提供司机数量不少于15人的得2分,不少于10人的得1分,不足10人的,不得分。 

1-2项注:1、提供拟派驻本项目司机名单(提供司机数量以司机名单为准)及司机身份证及驾驶证及为其购买的2024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驾驶经验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至报价截止之日为准。 2、若以联合体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上述要求均可对应得分。

修改为:

商务部分

拟派驻的司机 (10.0分)

1、投标人拟派驻的所有司机具有五年以上(含五年)准驾车型的驾驶经验,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提供司机数量不少于15人的得5分,10(含)-15(不含)人的得3分,不足10人的,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5分。

1-2项注:1、提供拟派驻本项目司机名单(提供司机数量以司机名单为准)及司机身份证及驾驶证及为其购买的2024年3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驾驶经验以驾驶证初次领证日期至报价截止之日为准。 2、若以联合体投标(响应)的,联合体各方共同满足上述要求均可对应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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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

联系方式:020-37803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2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电  话:020-8318728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1月20日

本公告附件如下: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务出行租车服务采购项目磋商文件(202411200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