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保护政策机制研究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预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对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保护政策机制研究服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现将本项目相关内容、要求、资料公开征求意见,并对本行业相关供应商情况及参与意向进行摸底调查。因此,邀请符合相关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交申请资料或提供相关建议、意见。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81115FD061F
二、采购项目名称: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保护政策机制研究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四、采购方式:待定。
五、项目内容:
1、采购内容概览:(具体用户需求书下载链接详见预告最下方附件处)
(一)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及环境现状研究
(二)湾区环境保护及政策机制国际经验比较研究
(三)粤港澳大湾区主要环境问题识别
(四)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保护政策创新需求研究
(五)粤港澳大湾区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研究
(六)粤港澳大湾区环境社会化风险源展示系统
(七)粤港澳环境保护政策机制的思路及建议
2、服务期: 2018年5月~12月期间完成;
六、拟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初次报价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初次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七、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在2018年5月8日起至2018年5月15日期间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递交以下意向登记资料:
1、供应商联系方式登记表;(登记表下载地址:http://pan.baidu.com/s/1bpqxJmZ)
2、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八、意向登记资料及相关意见建议递交方式:现场送达、快递或电子邮件;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采购一科
电子邮箱地址:020-62791619@163.com
需要对本项目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建议的也请按此方式递交相关资料。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关小姐
电话:020-6279 1619 电话:020-8753 8386
传真:/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内
邮编:510030 邮编:510000
QQ:3258974236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5月8日
用户需求书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