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资金存放行为,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库〔2017〕60号),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拟选定一家银行办理自有资金定期存款。现邀请符合条件的银行报名参与遴选,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需求
1.定期存款规模:单次操作金额按照《广东省省级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定期存款期限:1年。
3.定期存款银行家数:1家。
二、参选银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合作银行等银行业金融机构。
2.在广州市设有分支机构(含总行经营吸收存款业务的直营部门)。
3.财务稳健,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2021年以来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资金存放要求
1.保证存款资金的安全性,不得将资金用于理财产品。
2.免费提供资金信息反馈及对账服务。
3.免收开立的资金定期存放账户的账户维护费、账户管理费、网银服务费和资金汇划费等。
4.对定期资金到期前1个月应提前知会采购人。
5.具有良好的资金汇划系统,保证系统内资金同城转账实时到位、异地汇划两小时到账。
6.银行内部系统软件、硬件保证安全、可靠、稳定,技术力量雄厚。
7.系统运行稳定高效,支持7天×24小时不间断交易。
四、递交响应文件要求
1. 符合资格的银行应当在2024年2月21日当天上午9:00-11:30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密封递交响应文件,无须事先报名。参与竞争的银行应不少于3家,若报名截止后不足3家的,省政府采购中心将发布公告延长报名截止时间,直至参与银行数量达到要求。
2.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密封提交,上面标注采购项目名称并加盖参选银行印章。
3.所有递交的文件应在规定的时间前送达。
4.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方式递交文件。
5.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前台。
五、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先生/肖先生
电话020-83186816/83186829
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
附件1:评选办法
附件2:响应文件格式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