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根据主管部门有关通知要求,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纳入定点采购品目范围。为顺利开展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定点采购工作,现就定点采购供应商征集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目内容及资格要求
(一)品目内容:计算机操作系统软件。
(二)通用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在执行平台提交入库承诺书。
(三)资质要求:
1.制造商必须为操作系统软件著作权人(需提供操作系统产品软件著作权证书扫描件)。
2.代理商需由制造商在执行平台上进行授权,暂无资质要求。
二、征集对象的权利和义务
(一)制造商
1.作为商品制造商参与定点采购业务,提供商品及售后服务支持;
2.作为商品制造商负责维护商品信息,包括添加商品、附加服务条款入库并及时更新。制造商对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制造商可授权其品牌代理商入库参与定点采购项目,并对其负有管理责任。授权有效期可在本通知允许的范围内自行设定。如果制造商在授权有效期内取消已授权代理商的资格,应通过系统禁止其代理权限;
4.作为商品制造商,保证以代理商的报价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代理商提交的报价共同和分别承担采购需求所规定的义务;
5.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接受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管理,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检查。
(二)代理商
1.参与定点采购,严格履行报价时所作出的承诺;
2.成交后,按照合同履约;
3.遵守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接受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的管理,接受政府采购监管部门的监管检查。
三、业务权限及有效期
执行平台定点供应商库和商品库由省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管理,省直单位及自愿参与省市联动的地方单位均可依托执行平台组织实施定点采购活动。
定点供应商在执行平台上开展业务的品目和服务区域(可承接业务的区域,以地级市为单位)可自主申请。定点供应商应根据经营范围、注册地、自身实力和分支机构等实际情况合理申请服务区域。供应商入库之后,业务范围有变化的,应及时申请调整。
超出自身经营能力范围申请品目和服务区域的,可能导致定点业务权限被取消。
本次接受申请的定点供应商资格有效期自2020年7月22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定点采购业务的规定有调整,从其规定。
四、时间安排
2020年7月22日开始接受定点供应商的入库申请,从2020年8月起为每月1日~10日接受申请。
五、制造商申请资料
申请制造商权限的供应商需准备以下资料,并发送到gpcgdjck@gd.gov.cn。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
2.商标注册证扫描件;
3.操作系统著作权证书扫描件。
联系人:龚小姐、梁小姐
联系方式:62791685、62791666
技术电话:400-9655696
附件:1.供应商入库申请流程.pd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