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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入围细则》修订的通知

2019-06-28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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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现将2018年11月15日发布的《关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资格入围的通知》中《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入围细则》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修订如下:

 一、关于财务报表的修订

 1页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入围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中的第2点:

 原描述:“入围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修订为:“入围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二、关于节能清单的修订

 第4页供应商货源、仓储、配送、售后能力(所有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加盖公章)中第九点产品要求:

 (一)第2点原描述:“入围供应商在网上商城平台提供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除外)、空调机(精密空调、中央空调除外)、液晶显示器(仅限台式机显示器)、电视机均须为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内的产品(以财政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信息为准)。  ”

 修订为:“入围供应商在网上商城平台提供的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除外)、空调机(精密空调、中央空调除外)、液晶显示器(仅限台式机显示器)、电视机的节能产品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二)第5点原描述:“入围供应商须认真配合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进口产品,对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外的产品。

 修订为:入围供应商须认真配合执行有关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进口产品,对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不得向采购人提供节能产品证书不在有效期的产品


 从2019年7月1日开始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入围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将上述修订通知作为承诺文件,与入围资料一并提交。

 特此通知。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