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花工
留言日期:
2025-04-22
主题:
关于投标主体的咨询
内容:
现有一个政府采购项目,里面有2个不同的采购包,项目兼投不兼中,2个采购包都允许联合体投标。假设:采购包1由A+B公司联合体中标。采购包2由C+D公司联合体中标。①如果A公司100%控股D公司,是否构成关联企业?是否允许中标?②如果D公司是分公司投标,其总公司100%控股A公司,是否允许中标?是否构成关联企业?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4-23
答复时间:
2025-04-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答复内容:

网民(花工):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采购业务问题,答复如下:

此问题与兼投不兼中没有关系。对于多包组项目,关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采购的规定仅限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如供应商A(如为联合体,则含联合体的任一方)与其它供应商B(如为联合体, 则含联合体中的任一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的,则A与B不可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投标,但可以参加同一项目不同包组的投标。

同一合同项目,供应商之间存在100%控股、或总公司100%控股,属于关联企业的情形。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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