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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办事指南

2013-12-06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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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办事指南

 

一、采购文件购买(从2018年1月1日起,免费获取)

(一)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有现场报名购买及国内汇款邮购两种方式(若采购公告另有说明,则以采购公告说明为准)。

(二)购买采购文件时间:项目采购公告中规定的时间。

(三)购买采购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大厅“售标书处”(若采购公告另有说明,则以采购公告说明为准)。

(四)国内汇款邮购须在汇款单注明采购文件编号,并将汇款单连同投标(报价)人名称、邮寄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并传真至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收款银行账号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报价)邀请函》)。

二、采购文件澄清

(一)我中心负责对采购文件进行解释并视情况对采购项目中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说明,以及依法回答投标(报价)人提出的疑问及问题,并据此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二)投标(报价)人对采购文件内容有疑问的,可向我中心提出询问。询问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采购文件的《投标(报价)邀请函》中所列的联系方式通知我中心,我中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三)我中心将根据具体情况采用适当的方式予以回复,并在必要时将不标明问题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采购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四)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报价)人具有约束力。

(五)为使投标(报价)人编写投标(报价)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我中心可酌情推迟投标(报价)截止时间,该推迟决定将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文件的所有收受人。

(六)投标(报价)人在收到我中心发给的任何澄清和修改文件时,都应在收到后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确认。

三、投标报价指南

(一)投标(报价)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交投标(报价)文件,超过截止时间或没有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二)现场参加投标(报价)活动的人员组成要合理。参加答疑或谈判的人员应熟悉投标(报价)项目的技术、商务条款,并有一定的专业知识。

(三)投标(报价)人递交文件(包括样品等所有资料)并签到时,应注明所投包组号、递交时间、递交文件份数、联络方式等并签字确认。

(四)开标大会开始后,与会投标(报价)人的通讯工具应设置在关机或静音状态,不得随意走动、出入,不得在场内喧哗。如投标人对开标唱标过程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唱标结束后向主持人提出,签字确认唱标记录后应及时退场。参与谈判项目的报价人,请在工作人员安排的地方耐心等候,不要远离评标室,随时等待工作人员的通知。

(五)评审过程中,除评审委员会要求澄清外,投标(报价)人不得擅自进入评审会场,不得主动与评委和工作人员联系。

(六)投标(报价)人应在项目评审阶段保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接受评审委员会任何有助于评审的问询。对于谈判项目,报价人在谈判过程中对报价文件内容的修正、补充、更改应作如实承诺,所有资料需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署或盖章后方为有效。

(七)中标(成交)公告结果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投标(报价)人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要签具实名且有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对于不具实名的质疑,一概不予受理。

(八)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将由我中心工作人员电话(传真)通知或可直接与我中心联系。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及时交纳中标(成交)服务费并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中标(成交)通知书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得无故放弃中标,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中标(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尽快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合同依据是采购文件、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文件以及澄清、谈判记录等材料。

(十)我中心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投标(报价)保证金。没有中标(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我中心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布后按相关法律规定及时退还;中标(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需在其签订的合同原-件送到我中心后方可办理退还。

四、保证金退付指南

(一)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退付

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保证金,我中心将在投标(报价)有效期满后30天内或在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退还(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在此时限内退回的保证金不计利息)。

(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退付

中标(成交)供应商在满足以下条件时,我中心将在5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转账退还投标(报价)保证金: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将合同原件送到我中心存档;

2、中标(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如果采购文件要求提交);

3、中标(成交)供应商到我中心财务部交纳中标(成交)服务费;

(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投标(报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报价)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报价);

3、中标(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保证金退付形式

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投标(报价)保证金。

(五)保证金到账查询

1、未中标供应商在采购结果公告发出5个工作日后,可在自己的账户中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若5个工作日后仍未到账,可与我中心联系。

2、中标供应商在满足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报价)保证金的退付条件的5个工作日后,可在自己的账户中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若5个工作日后仍未到账,可与我中心联系。

五、质疑投诉指南

投标(报价)人对采购文件和评审结果有质疑或投诉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书面提出,但需对质疑或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一)对采购文件的质疑

投标(报价)人对采购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须在《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期限内书面提出,否则我中心将视同投标(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关条款无异议,对此后就此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采购人或我中心将在收到该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二)对评审结果的质疑

投标(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评审结果公告后7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质疑,采购人或我中心将在收到该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三)对评审结果的投诉

投标(报价)人对采购人或我中心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