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对其省级网络平台和某省直单位网络建设工程咨询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20A101FY001M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级网络平台和某省直单位网络建设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省级网络平台和某省直单位网络建设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四、资格预审的内容(供应商资格)、标准和方法:
1、资格预审的内容(供应商资格):
①、投标申请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6)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②、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业务种类:系统咨询)(提供证书复印件)。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④、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⑤、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⑥、本项目不接受涉外或合资企业投标。
2、标准和方法:
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投标申请人将被推荐为本项目的投标邀请单位。对审查认定意见不一致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对各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过程中,对审查被认定为无效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
六、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报名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章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
4、承诺函(盖章原件)
5、《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6、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业务种类:系统咨询)(复印件)
注:
①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格式下载链接: (附件格式下载:20A-001附件.doc)
② 上述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密封提交,密封信封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各投标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投标资格。
七、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八、资料接受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九、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1月9日至2020年1月16日止。
十、本项目的预审审查结果及邀请招标文件将不在媒体上公告。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秦先生
电话:020-62791616
传真:020-8330991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10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