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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网络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

2018-11-02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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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某省直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内部网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资格预审。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8C105FC134M

二、采购项目名称:内部网络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010.20万元。

四、项目内容:内部网络服务

五、资格预审的内容(供应商资格)、标准和方法:

1、供应商资格:

①、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③、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采购(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④、供应商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⑤、供应商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含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证书),提供乙级资质证书的适用地必须为广东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⑥、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标准和方法:

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的供应商将作为本项目的正式报价邀请单位。资格审查内容要求如下表:

 

资格审查表

                                                                                               

 

序号

 
 

要求

 
 

供应商1

 
 

供应商2

 
 

供应商…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资格预审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3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4

 
 

供应商在法律、财务和运作上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可参照承诺函相关承诺内容)。

 



 

5

 
 

供应商须具有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含系统集成)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有效期内的证书),提供乙级资质证书的适用地必须为广东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结论

 



 

备注

 
 

1.资格审查委员会评委在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2.“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不能作为本项目的正式报价邀请单位。

 

3. 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六、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报名表

2、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章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复印件)

4、承诺函(盖章原件)

5、《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

6、“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

  ① 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预审证明文件格式下载链接:G18C-134M预审公告-附件.doc

② 上述资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并密封提交,密封信封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各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磋商资格。

七、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2018年11月02日至2018年11月 09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八、资料接受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01室。

九、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1月02日至2018年 11月08日止。

十、本项目是涉密项目,资格预审审查结果将不在媒体上公告。集中采购机构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并发出磋商报价邀请函。凡收到磋商报价邀请函的供应商,请按照邀请函中确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及有关资料。

 

集中采购机构: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人:/

电话:020-62791637               电话:/

传真:020-8330991617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01         联系地址:广州市

邮编:510030                   邮编:/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