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税务2024年信息化项目管控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获取简易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3月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5C500FG010F
项目名称:广东税务2024年信息化项目管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简易采购
预算金额:68万元
采购需求:
为确保广东省税务局信息化项目建设和管理符合上级有关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稳妥推进”“管理先行,制度保障”的实施原则,为解决“多建设、少统筹、弱管控”等问题,拟借助外部专业力量协助开展信息化项目管控服务,以进一步统筹和规范信息化项目,切实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有效强化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报价。
二、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应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报价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报价时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
a.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b.同时提供①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简易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参照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简易采购文件。
三、获取简易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2月27日起至2025年3月4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简易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简易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简易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2025年3月5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10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10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应编制报价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及电子版一份(须为报价响应文件正本扫描件),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纸质副本和电子版与纸质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工/龙工
电话:020-83186839/83187196(sczx3@gd.gov.cn)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邮编:510030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37990977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城大道767号
G25C-010F广东税务2024年信息化项目管控服务项.zip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