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改造项目分为沙湾税务所和钟村税务所两个基层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修缮改造。目前该修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已完成。工程内容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及修缮改造、给排水修缮改造、电气安装及修缮改造、建筑消防系统修缮改造等项目组成。拟通过公开招标的采购形式,采购两家具备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根据国家、省和项目所在地的相关规范、标准、条例进行施工,达到完成施工、验收和后续安全使用的目的。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本项目包一和包二: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2.2 招标范围:根据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工程管理相关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验收以及工程管理服务。
(1)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管理,作为以施工为主的承包人施工单位对项目负总责,负责对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2)发包人根据工程实施情况,有权对承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无条件服从。
2.3 工程相关费用
项目总招标控制价为5,159,279.31元。其中包一招标控制价为3,078,377.01元,包二招标控制价为2,080,902.3元。
2.4 工程地点
包一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沙湾大道7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沙湾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包二位于广州市番禺区钟村街礼贤路1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钟村税务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
2.5 建设工期
包一、二:由采购人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计算,至验收合格之日止,总工期预计270日历天(需分层和分区域施工)。
2.5.1承包人按整体工期计划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发包人审批通过后方可实施,施工组织设计须根据不同阶段的施工图修正补充内容,修正补充须报发包人审批。
2.5.2本工程的合同工期已包括因承包人施工未能达到发包人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要求而需要修改或重新设计或重新施工所涉及的额外工程期限,承包人确认已对上述审批时间作出考虑和预留。
2.5.3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调整,承包人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实现调整后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延误,由此产生的赶工措施费及相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合同价款中已经综合考虑了承包人为配合发包人的工期调整(包括暂停、延长、缩短等)发生的一切的费用,发包人无需支付任何额外补偿。
2.6 承包方式
承包人按施工图纸、合同条件和规范及标准要求,对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劳保、综合单价包干、绿色施工安全文明措施费包干及工程涉及的其他费用。
2.6.1本项目严禁转包或违法分包,凡违反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违法分包:
(1)主体和关键性工程分包;
(2)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3)分包单位再次分包;
(4)分包单位未经发包人审查批准及备案。
2.6.2本项目原则上不得变更项目负责人。
2.7投标人踏勘施工现场,了解项目的地形位置,材料运输储存条件,掌握有关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因素和情况,并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以及自身的费用。
踏勘时间:请于2022年8月22日前(含当天)(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联系踏勘现场联系人,确认具体踏勘时间(逾期责任自负)。
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20-34810680
现场踏勘记录表见《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报价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的要求设置。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提供以下证书复印件:
(1)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报价人拟派注册建造师须为建筑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须在该企业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报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2) 项目负责人提供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6.专职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
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定)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不允许分包。
8.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10.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和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招标文件获取
5.1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8月12日~2022年8月19日。
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2022年8月 12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2022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5.2 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投标人网上报名须知:投标人可登陆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投标人网上报名须知:投标人可登陆我中心网站投标人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投标人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投标人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5.3 在规定的报名期间,报名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报名时间。在延期报名时间内,已报名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报名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报名。
(2)依法重新招标。
6、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
6.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9月2日9时00分至9时30分。
6.2开标时间:2022年9月2日9时30分。
6.3接收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13室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
办公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盛泰路336号
联 系 人: 黎先生 联系电话:020-34622318
招标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 系 人:黄小姐/胡先生/尹小姐
联系电话:020-62791652/62791851/62791666
采购文件下载:
日期: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