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贵单位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质检审价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2-JW20-F1011
三、项目概况
拟选取1-3家第三方质检审价机构作为合作单位,为我部提供项目预算需求论证、质检验收审价、咨询服务,出具审验情况报告,质检审价结果作为采购项目结算的重要参考依据。服务期限两年,一年一签。投标供应商对我部收费标准报统一的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必须为固定报价,不能为区间值(如:10%~15%)。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见公告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由总公司(总所)授权【依据总公司(总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或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照的扫描件、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或缴纳社会保障金的银行转账汇款单,2021年4月至开标前任意连续6个月,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某些月份相关单据的,需书面说明原因,所述原因符合国家、军队规定;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2021年4月至开标前任意连续6个月,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某些月份相关单据的,需书面说明原因,所述原因符合国家、军队规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列入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及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七)本项目不接受正在为招标人及其下属单位提供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服务的单位参加。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2022年5月16日9时00分至 5 月 20 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站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参考模板见附件);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6.保密承诺书(参考模板见附件);
7.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证书;
8.谈判文件发售登记表手填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各一份(参考模板见附件)。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wzcgz@vip.163.com(投标报名时间以投标供应商最终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为准)。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标书发售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谈判文件售价:0元/份。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5 月 24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疫情防控要求:根据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8号通告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凭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两码进入我站。)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助理(标书领取)、庄助理(项目咨询)
电话:020-85128593、020-85128590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程助理
办公电话:020-85128591、13925120227
附件:公告附件.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