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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验中学云城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6-2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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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1156FG196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实验中学云城校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需求内容

更正内容:

1.用户需求书新增表述“本项目允许分包内容对应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2.删除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未出现《分包意向协议书》,则视为未采取分包。”

3. 用户需求书“供应商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更正为“

本项目除校园安保外,其余内容不允许合同分包

★供应商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供应商未采取合同分包的,应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②供应商将校园安保分包的,接受分包的供应商应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且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符合允许分包内容对应的行业(本项目允许分包内容对应的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分包意向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项备注:(注1: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2:《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注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注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4.公告附件新增《分包意向协议书》格式。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7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实验中学

地  址:芳村龙溪大道省实路1号

联系方式:020-815053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23(邮箱:xiey@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先生

电  话:020-83186823(邮箱:xiey@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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