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1115FG146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国家生态质量综合监测站能力建设(空气eDNA生物多样性监测技术方法规范构建技术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7-04 09:30:00,更正为:2025-07-10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7-04 09:30:00,更正为:2025-07-10 09:30:00。
原采购文件中的“首付款: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合格的付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60%。”修改为“首付款:签订合同且采购人收到合格的付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
原采购文件中的“尾款:2026年3月31日前(含当天),在中标人已依约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通过了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后,采购人收到合格的付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修改为“尾款:2026年3月31日前(含当天),在中标人已依约提交全部项目成果,并通过了采购人组织的最终验收后,采购人收到合格的付款申请资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广东省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
原采购文件“3.详细评审”的“项目业绩”中,“1、投标人2022年以来承担过陆生动植物DNA测序分析或生物信息分析或技术研发或科学研究相关项目的”修改为“1、投标人2022年以来承担过陆生动植物或微生物DNA测序分析或生物信息分析或技术研发或科学研究相关项目的”。“3、投标人2022年以来承担过陆生或水生动植物的生物多样性或生态学研究相关项目,或者通过项目在生物领域在期刊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或参与标准起草的”修改为“3、投标人2022年以来承担过陆生或水生动植物或微生物的生物多样性或生态学研究相关项目,或者在生物领域期刊发表论文或授权专利或参与标准起草的”
原采购文件“第五章合同文本”中,“(采购项目编号:) ”修改为“(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1115FG146F)”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中心本部)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联系方式:020-283685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20-83186816(gpcgd_zhouyx@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