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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安防设施购置及改造项目(三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5-04-2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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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52202GC081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2024年安防设施购置及改造项目(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2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更正

更正内容:

1、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2页,原文:“合同履行期限:自发出开工令或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现修改为:“自发出开工令或采购人通知之日起,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项目试运行期1个月,质保期按合同约定。”

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5页,原文:“工期:自发出开工令或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所有系统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交付采购人试运行;项目试运行期间为经采购人初验通过之日起1个月。”,现修改为:“工期:自发出开工令或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工期截止日期为项目通过采购人初验合格;所有系统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交付采购人试运行,项目试运行期间为经采购人初验通过之日起1个月。项目工期为硬性工期,成交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加以保证,不得延误。如成交人不能按时完成任务,采购人有权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工期,成交人必须无条件服从,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若成交人逾期完成的,成交人同时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7页,原文:“2.1.4、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计划为6个月,其中实施建设3个月,试运行1个月。自发出开工令或采购人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项目建设,所有系统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交付采购人试运行;项目试运行期间为经采购人初验通过之日起1个月。”现修改为“2.1.3、项目建设周期

本项目实施周期计划为4个月,其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项目试运行期1个月。本项目建设工期为3个月,自项目发出开工令或采购人通知之日起算,工期截止日期为项目通过采购人初验合格;项目所有系统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到位并交付采购人试运行,项目试运行期间为经采购人初验通过之日起1个月。项目试运行期满后,成交人须向采购人申请终验并配合办理相应的项目工程结算。”

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37页,原文:“(一)项目签订合同后20天内,成交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深化设计,采购人审核深化设计通过后方可发开工令。若成交人超过30天不提交项目深化设计或45天内没有按采购人的要求修改并通过审核的,采购人可扣罚成交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成交人需额外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采购人保留解除合同权利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成交人因逾期完工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权利。(二)成交人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偿付3000元逾期违约金。”现修改为:“(一)项目合同签订生效后20天内,成交人必须向采购人提交项目深化设计,采购人审核深化设计通过后方可发开工令。若成交人超过30天不提交项目深化设计或45天内没有按采购人的要求修改并通过审核的,采购人可扣罚成交人全部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保留解除合同权利并保留进一步追究成交人因逾期完工而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权利。(二)成交人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向采购人偿付3000元/天的逾期违约金。”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2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详见更正文件。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小楼镇腊布村广东省增城强制隔离戒毒所

联系方式:020-828486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182;邮箱:caigou2@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020-83187182;邮箱:caigou2@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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