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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更正公告

2024-10-14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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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109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饭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一)原技术商务评审表中,“食材检测保障”评审细则笔误更正:

食材检测保障

1.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由国家认可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需有CMA或CNAS标识):

(1)青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

(2)鱼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

(3)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汞、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4)水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镉、久效磷);

(5)瓜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

上述5类产品,每提供一类产品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1分,最高得5分(如属外文译音的检测项目,译音字不同但发音相同或相似的,或同一检测项目,因使用别名导致与检测项目名称对应不上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更正为:

食材检测保障

1.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以报告出具时间为准),由国家认可机构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需有CMA或CNAS标识):

(1)青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

(2)鱼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孔雀石绿、氯霉素);

(3)肉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汞、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

(4)水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镉、久效磷);

(5)瓜果类(检测项目须包含但不限于铅、总砷、汞);

上述5类产品,每提供一类产品的检测结果为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得1分,最高得5分(如属外文译音的检测项目,译音字不同但发音相同或相似的,或同一检测项目,因使用别名导致与检测项目名称对应不上的,供应商须提供书面说明)。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0月14日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工

电话:020-83186839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邮编:510030                         

邮箱:sczx3@gd.gov.cn

采购人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20-83637192

联系地址:荔湾区人民北路779号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