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41115FG11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三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5月2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更正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调整获取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5-29,更正为:2024-06-14。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6-13 09:30:00,更正为:2024-06-27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6-13 09:30:00,更正为:2024-06-27 09:30:00。
1.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2.1.3 工作条件:▲(1)温度稳定性:-30℃~50℃环境条件下≤±0.3dB(以生态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告中指标为准)且51℃~65℃环境条件下≤±1.5dB(需提供计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或检测报告)”更正为“▲(1)温度稳定性:-30℃~50℃环境条件下≤±0.3dB(以生态环境监测仪器适用性检测报告中指标为准)如果噪声监测子站布设在其他温度环境中,应采取措施保证仪器能正常工作。(提供承诺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2.采购内容与技术要求“2.1.1整机要求:★投标人所生产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整机应取得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明材料);★所投核心产品应具有型式批准证书,同时符合JJG778《噪声统计分析仪检定规程》1级要求或JJG1095《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1级要求(需提供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复印件证明,检定证书型号与所投核心产品型号及型式批准证书型号完全一致)。”更正为“★投标人所生产的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子站整机应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适用性检测报告并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明材料);(2)具有型式批准证书,同时符合JJG778《噪声统计分析仪检定规程》1级要求或JJG1095《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1级要求(需提供法定计量机构出具的检定证书复印件证明,检定证书型号与所投核心产品型号及型式批准证书型号完全一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06日
无
名 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中心本部)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联系方式:020-28368599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29/83186821(邮箱:gpcgd_zhaol@gd.gov.cn)
项目联系人:肖先生、赵小姐
电 话:020-83186829/83186821(邮箱:gpcgd_zhaol@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6月06日
相关附件:
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三期)项目招标文件(202406060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