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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科研中心(肿瘤医院实验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四次)

2024-04-16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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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1156HG329J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大学医学院科研中心(肿瘤医院实验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3月2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需求内容澄清及修改

更正内容:

1.关于《汕头大学医学院科研中心(肿瘤医院实验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三次)》的“采购文件部分(需求内容修改)”的第(1)点修订:“一、主要材料及厚度说明:▲1、材质:(1)饰面:采用优质EO级或以上三聚氰胺板,甲醛释放量≤0.01mg/m³,内结合强度≥0.59 Mpa,表面胶合强度≥1.4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2.0%,握螺钉力(板面)≥1700N,握螺钉力(板边)≥1200N,表面耐磨磨耗值≤36mg/100r,苯≤10ug/m³,甲苯≤20ug/m³,二甲苯≤20u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00ug/m³,符合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与《采购文件》第8页“1、1.2m工作/学习桌(开放工作空间)”:“主要材料及厚度说明:1、材质:▲(1)饰面:采用优质EO级或以上三聚氰胺板,甲醛释放量≤0.01mg/m³,内结合强度≥0.59 Mpa,表面胶合强度≥1.4Mpa,2h吸水厚度膨胀率≤2.0%,握螺钉力(板面)≥1700N,握螺钉力(板边)≥1200N,表面耐磨磨耗值≤36mg/100r,苯≤10ug/m³,甲苯≤20ug/m³,二甲苯≤20ug/m³,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100ug/m³,符合GB/T 39600-2021《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分级》标准。”的“▲”标注位置不一

此处条款为专门针对“(1)饰面”进行设置,以《采购文件》第8页“1、1.2m工作/学习桌(开放工作空间)”的相关要求为准。

2.关于《采购文件》第18页“13、会议椅(配长桌)”:“▲1、面料:采用优质西皮,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150mg/kg,可萃取重金属含量铅≤90mg/kg、镉≤75mg/kg,pH稀释差<0.7禁用偶氮染料未检出符合HJ50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标准。

修订为:“▲1、面料:采用优质西皮,游离甲醛≤75mg/kg,挥发性有机物(VOC)≤150mg/kg,可萃取重金属含量铅≤90mg/kg、镉≤75mg/kg,pH稀释差≤0.7禁用偶氨染料≤30mg/kg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

3. 关于《采购文件》第23页“18、靠背带轮实验椅”:“2、面料采用优质西皮,游离甲醛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VOC)≤150mg/kg,可萃取重金属含量铅≤90mg/kg、镉≤75mg/kg,pH稀释差<0.7禁用偶氮染料未检出,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HJ 507-2009《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皮革和合成革》标准。”

修订为:“2、面料采用优质西皮,游离甲醛≤75mg/kg,挥发性有机物(VOC)≤150mg/kg,可萃取重金属含量铅≤90mg/kg、镉≤75mg/kg,pH稀释差≤0.7禁用偶氨染料≤30mg/kg,符合GB/T 16799-2018《家具用皮革》。”

4.关于《采购文件》第25页“六、售后要求”的“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开始计算,中标人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2年或2年以上的质量保证期。

修订为:“质量保证期:质量保证期为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开始计算,中标人必须对合同货物的正常使用给予5年的质量保证期。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4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头大学医学院

地  址:汕头市新陵路22号

联系方式:0754-889004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71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

电  话:020-83187190(邮箱:gpcgd_zcl@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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