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PCGD23C500FG067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7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澄清。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P44,《技术评审表》第10项“专业检测能力”修改为
2、采购文件P45,《技术评审表》 第14项“管理体系认证情况”修改为:
3、采购文件P19(15)点修改为:中标人具有检测能力,有专门的检测设备;从事食品安全生产的人员具有健康证。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高级)。派本项目服务人员情况(除项目负责人外)具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试合格证明(高级)。
三、其他补充事项
各供应商请将本更正公告页面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回传至 sczx3@gd.gov.cn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城区税务局
地 址:0752-2536136
联系方式: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二路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35/83186862(邮箱: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02083186835/83186862(邮箱:sczx3@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