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拟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及联动地市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以公开招标方式对省直单位及联动地市市直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部分通用办公设备组织批量集中采购。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现将本项目相关内容、要求、资料公开征求意见。请符合相关条件且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相关建议、意见。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81107HG017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省级2018年度第1期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待定。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项目内容:
招标数量及预算以“广东省省级2018年度第1期办公设备批量集中采购计划”为准,有关信息将于本期批量集中采购计划申报截止后发出。各包组采购预算单价详见附件。
包组A1: 台式计算机通用配置A1;
包组A2: 台式计算机通用配置A2;
包组A3: 台式计算机通用配置A3;
包组A4: 台式计算机通用配置A4;
包组B1: 便携式计算机通用配置B1;
包组B2: 便携式计算机通用配置B2;
包组B3: 便携式计算机通用配置B3;
包组B4: 便携式计算机通用配置B4;
六、拟定的资格条件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电话:020-83187566 邮箱:gpcgd@gd.gov.cn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邮编:510030 网站地图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版权所有 网站标识码:4400000158 粤ICP备15017689号 粤公网安备440104020022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