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遥感AI专用设备采购与能力提升建设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GPCGD251115FG044F
项目名称:广东省生态环境遥感AI专用设备采购与能力提升建设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0,083,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广东省生态环境遥感AI专用设备采购与能力提升建设):
采购包预算金额:10,083,600.00元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生态环境遥感AI专用设备采购与能力提升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40%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不低于合同金额28%给小微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成员中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未有中型企业的,则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方须为小微企业。如联合体成员中有中型企业的,则中小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其中小微企业承担部分须达到合同金额的28%。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和《中小企业声明函》。
(3)非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则供应商须为小微企业。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注4:《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填写要求见《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粤财采购〔2024〕11号)的规定,供应商可登录:
https://gdgpo.czt.gd.gov.cn/freecms/site/guangdong/tz/info/2024/15000058.html查阅。
注5: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广东省生态环境遥感AI专用设备采购与能力提升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与其他投标人不得存在上述情形)。 供应商非本项目的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响应)的,各方该均须具备)。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时间:2025年03月21日 至2025年03月28日 ,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2025年04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开标地点:投标文件在线提交,远程开标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无
名 称: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省中心本部)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芳园路8号
联系方式:020-28368598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65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83186865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5年0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