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0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133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86万元(其中包组一: 195万元/一年;包组二:231万元/一年;包组三:324万元/一年;包组四:136万元/一年)。
采购需求: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为保障税务业务网络的稳定运行,现对2025年的网络线路租用进行招标采购,分为4个包,各包内容参见1.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投标人可以对四个包投标并报价,但最多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不能同时中标多个包。本项目按子包三、一、二、四的顺序进行评审,按评审顺序,投标人已成为前面包组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参加后续包组的投标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如某采购包出现中标人(成交人)放弃中标(成交)或被依法认定中标(成交)无效等情形,拟另行确定的中标人(成交人)兼中两个(或以上)采购包组或出现影响其他包组评审结果的,该采购包作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线路租赁时间为一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5. 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供应商应具有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分类为固定网国内数据传送业务),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9日起至2024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00:00:00 至12:00:00 ,下午12:00:00 至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网上获取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30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3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303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 址:广州市华夏路3号
联系方式:020-38001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35/83187283(邮箱: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020-83186835/83187283(邮箱:sczx3@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12月9日
相关附件:
G24C-133F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网络线路租用服务项目.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