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验收测评服务(2024年)项目标段三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4C256FC124F
项目名称: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验收测评服务(2024年)项目标段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62万元
采购需求: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验收测评服务(2024年)项目标段三
本项目总预算为37.62万元,各子包间可兼投可兼中,预算明细如下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最终验收为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价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磋商。
5. 已按要求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本项目子包2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初次报价响应文件中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9月26日起至2024年10月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获取文件,供应商网上获取文件须知:供应商可登录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视为已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7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4日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307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 305号大院9号楼
联系方式:020-831342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35(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020-83186835(sczx3@gd.gov.cn)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9月26日
相关附件:
G24C-124F广东省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政务信息化验收测评服务(2024年)项目标段三.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