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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24-76 2024年9月-2026年8月食堂食材配送(含部分餐饮服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07-25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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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广东省公安厅2024-76 2024年9月-2026年8月食堂食材配送(含部分餐饮服务)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42143FG126F

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24-76 2024年9月-2026年8月食堂食材配送(含部分餐饮服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7,514,25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厅机关食堂(本部、出入境管理局、交管局)和制证中心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包预算金额:19,734,8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食材配送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19,734,8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1年1签。

采购包2(厅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6,807,45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餐饮服务餐饮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2,729,950.00-
2-2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食材配送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4,077,5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1年1签。

采购包3(警务飞行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972,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3-1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食材配送服务1(项)详见采购文件972,000.00-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年,合同1年1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同时提供a.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b.《基本存款账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厅机关食堂(本部、出入境管理局、交管局)和制证中心食堂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预留不少于合同金额的40%给中小企业。供应商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若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则供应商须为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是否分包,不作限制。如供应商采取分包,则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具体见需求)分包给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未采购分包的,供应商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采取分包的,则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供应商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加盖供应商公章)。 (2)若供应商非中小企业,则供应商应分包给中小企业,分包金额须达到合同金额的40%以上。接受分包的供应商须为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情况,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本项目为服务标,供应商须选择服务类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进行填写,如按货物类进行填写,不视为中小企业。

采购包2(厅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本包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餐饮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包3(警务飞行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为符合本包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的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应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厅机关食堂(本部、出入境管理局、交管局)和制证中心食堂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如采取分包的,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也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2(厅机场公安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采购包3(警务飞行队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内容与食品相关),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5日 2024年08月01日 ,每天上午00:00:00 12:00:00 ,下午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8月1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 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由云平台进行自动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报价文件。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东省公安厅(本部)

地  址:黄华路97号大院

联系方式:020-831193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93/83187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工

电  话:020-83186893/83187181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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