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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点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下属兴华所办公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GPCGD22C500FG150F)公开招标公告

2022-11-03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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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点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下属兴华所办公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gpcgd.gd.gov.cn/,搜索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年11月29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C500FG150F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点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下属兴华所办公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560万元,服务期限:2年。

最高限价(如有):560万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1)服务项目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110 号。

(2)建筑面积:8303.2 平方米建筑楼层:地上九层、地下一层(车库)

(3)建筑物已使用年限:26 年

2.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点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下属兴华所办公点

服务项目地址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90 号(粤海凯旋大厦5-7 楼及15 楼)。

为采购人提供保安、清洁卫生、会务、设备设施管理服务。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落实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等。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日起至2022年11月1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 至12:00 ,下午14:3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仅接受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1月29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10室(开标会,将以“腾讯会议”方式进行直播,工作人员将在接收投标文件时,以书面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开标会的“腾讯会议”会议号和密码)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三楼,统一由工作人员接收,统一由工作人员接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胡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20-6279 1851                         电话:020-3833220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水荫四横路110号

邮编:510030                                邮编:515800

邮箱:sczx3@gd.gov.cn

G22C-150F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办公点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下属兴华所办公点物业管理服务采购.zip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