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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财大厦东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0-11-25 来源: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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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项目名称: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财大厦东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一)项目概况

    粤财大厦,建筑面积约95321.3平方米,位于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483号,物业类型为商业写字楼,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使用面积为12030.87平方米。

    (二)服务内容

    1、物业共同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的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消防监控、室内公共巡逻安保等服务。

    6、交通、车辆停放管理及安防。

    7、建设期间的安全管理责任,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8、电梯、空调管路和水电综合管线等专属设施设备维护。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12个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2303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仅购买粤财大厦的部分楼层的物业管理服务,购买该物业管理服务的楼层只占该大厦约10%面积比例,大厦物业管理统一由广州粤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采购人只是其中业主之一。因此,根据《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图范围,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定。物业的配套设施设备共用的,应当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以及《物业管理条例》中“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规定,为保证办公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本次采购属于上述四种情况中的第1种情形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粤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1-483号粤财大厦

三、公示期限

2020 年 11 月 25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02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

    联系电话:020-83137842

  2.财政部门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北京路376号北裙楼313室

     联系电话:020-83188515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左

     联系电话:020-62791666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25日